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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完善“四项制度”,积极推进国土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建设

 

  目前,罗庄区为深入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强化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增强部门执法合力,切实提高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效能,结合该区实际,积极推进国土资源联合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建设。
  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国土资源、法院、检察、公安、监察、发改、建设等部门和单位组成,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通报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中的情况,研究解决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对策措施。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充分发挥了职能部门执法合力,切实提高了国土执法效能。
  完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对涉及犯罪的、强制执行的、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实行移送制度,制度还规定了移送、答复、复议的期限,移送制度可以更加有效、快捷地处理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实行国土资源违法联合制止制度。建立区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联运机制,加强街道国土资源联合巡查队伍建设,完善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队伍,联合制止制度全面增强了国土资源执法力度,可以更加有效地依法、合法、合理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严格落实土地违法问责制度。对年度内辖区违法违规用地宗数和面积占辖区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和总面积的15%以上,或者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或隐瞒不报、整改不到位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罗庄区通过全面深化土地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强化执法手段,建立相互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效率,依法及时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保障了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长治久安,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朱云龙  录入:朱云龙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11-21 点击次数:   【 打 印 】【 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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